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残疾人的工伤误工补偿,法律确实做出了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残疾人工伤误工补偿标准应按照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标准进行核定,并且应根据残疾等级和实际获得工资确定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 第四十一条 级别为一至四级或者三级以下的工伤残疾人,并因工伤错过工作机会或者被迫减少工作时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误工补偿金。误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标准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档次和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七。残疾等级不同,给予不同的补助。 - 第三十九条 工伤保险失业人员暂行规定的工伤保险比例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档次和标准执行,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十七。 因此,在残疾人工伤误工补偿中,按照残疾等级和实际获得工资确定补偿金额是一项重要的实施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