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员工能否随意辞职? |
释义 | 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但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离职手续。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天通知,协商一致后可立即离职。转正后需提前三十天通知,但若双方当天就协商一致,可立即离职。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在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劳动者不想干了,随时都可以辞职,但需要注意的是递交了辞职通知,并不是马上就能解除劳动合同立即走人。具体有以下情况: 1、劳动者递交了辞职通知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离职事项协商一致了的,办理完离职手续后马上就可以走人。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劳动者今天提出离职通知,三天后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可以走人,如果当天双方就离职事项协商好了的,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可以马上走人。 3、转正了的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通知,若当天就离职事项协商一致,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可以马上走人,在三十天内任何时候就离职事项处理完毕,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可以马上走人,三十天后不论什么情况,可以马上走人。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马上走人,不用通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而转正后的劳动者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劳动者工作,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因此,在辞职时,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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