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退税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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