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结婚且未同居共同生活的应返还彩礼,已结婚离婚原则上不返还。但有两种例外情形: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活或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应返还,共同生活过的应酌情考虑返还。需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组成、数额及风俗习惯、经济状况等因素。一、原则上未结婚的双方应返还彩礼。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返还问题,应注意以下事项:(1)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同居共同生活的情况,应依法返还彩礼,甚至可能全额返还;(2)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同居共同生活的情况,仅以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是不公平的。在此情况下,应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及当地风俗等因素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数额。即使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可能不返还彩礼。 二、原则上已婚离婚的彩礼不返还,但有两种例外情况:未共同生活的夫妻和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即使已婚离婚,彩礼也应返还。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问题,应注意以下事项:(1)确实未共同生活的,应返还;(2)已办理结婚登记且短暂共同生活的,应酌情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组成、彩礼数额、双方经济状况及当地风俗等因素决定是否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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