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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隐名股东有法律效力吗?
释义
    法律分析:按下列原则确认股东资格: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
    2、在对外关系上,工商登记是对抗第三人最主要的证据。
    3、在对内关系,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的原则处理。
    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效力如下:
    1、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
    2、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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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3: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