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伙企业解散时如何清算
释义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洁算人进行清算;
    2、消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消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傲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7、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台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信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9、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0、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香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欺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一、合伙企业清算流程是什么
    1、清算人。自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强制清算: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债权申报: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清算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补偿金;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路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责任: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9: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