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不报销如何投诉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该问题的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甲县农合办(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作为行政机关,其收缴新农合参保金及按政策为参保人员报销部分医疗费的行为系履行法定行政职权,根据《某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规定:“2014年新农合医疗筹资由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参合农民资金筹集工作,组织以村委会干部为主……”镇和村委会组织收缴参保金行为系受农合办的委托。王某将参保金交付张某后,视为已向农合办交付,农合办应按比例为其报销相关医疗费。现农合办拒绝报销,系不履行法定职权,王某可对农合办提起行政诉讼,故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其有明确的报销范围和补助标准。张某收取王某的参保金后,视为王某与农合办建立了合同关系,在农合办拒绝报销补偿医疗费用时,王某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农合办履行协议或要求四被告连带赔偿其因无法报销医疗费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三条 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