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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吉林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手续怎样?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 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离婚手续条件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 诉讼当事人 的身份 提出离婚诉讼 ;二、 提起离婚诉讼 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 离婚起诉状 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五、 夫妻共有财产 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 诉讼代理人 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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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