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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履行地能否受理诉讼
释义
    能。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延伸】
    问:哪些属于专属管辖?
    答: 下列案件,由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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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