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医保一定要补以前的嘛? |
释义 | 不一定。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新农合往年断交后可以再重新交明年的,不需要补齐之前的费用,因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是实行交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断缴以后只是不享受当年的医疗报销待遇,并不影响第二年按时缴纳医疗保险以后,继续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障待遇。 目前在我国的医疗保险中存在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两个种类,如果是属于职工医疗保险,不但具有时效性,而且有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问题。 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于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今后退休后还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所以断缴一年或者三年以后,只是这一年或是三年在生病住院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今后只要自己再次缴费,在医疗保险期内是完全能够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的,并不需要将以前已经过时的医疗保险费用进行补缴。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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