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过错造成的车祸我方是否需要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方过错造成的车祸的,如果己方属于机动车一方,对方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则己方应根据自己在车祸中的过错程度适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对方故意碰撞造成的车祸,则己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具体赔偿责任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对方无证驾驶的,一般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承担,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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