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中如果败诉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败诉后,可以进行上诉或者重新提起诉讼。如果上诉被驳回,或者重新提起诉讼后再次败诉,原告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等。同时,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后,法院将会判决原告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原告败诉后,可以上诉或者重新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原告提起上诉后,如果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错误,应当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如果认为原判决正确,应当作出维持原判决的裁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原告败诉后,应当承担诉讼费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诉讼请求合法,但是事实未足以证明;(二)败诉方有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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