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信誉诋毁罪行的法律量刑标准 |
释义 | 商业信誉诋毁的量刑标准:一般承担民事责任,严重损害商业信誉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21条规定,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损害商业信誉罪需要注意对象、行为、主体和主观故意。 法律分析 一、一般诋毁商业信誉是怎么量刑的 1、一般诋毁商业信誉的通常不会被量刑,而是一般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严重诋毁商业信誉,造成巨大损失的情况下,违法者才构成犯罪并接受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 (1)因诽谤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退货、商品积压滞销损失; (2)为消除影响和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如调查费,合理律师费等;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需要注意哪些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据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结语 商业信誉的诋毁一般不受刑事量刑,而应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严重诋毁商业信誉、造成巨大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并接受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21条规定,若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请注意,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需具备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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