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不违法。弹弓不属于管制品。
 管制刀具包括如下:
 (1)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
 (2)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
 (3)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
 (4)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5)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
 但携带枪式弹弓违法。
 枪式弹弓属于管制范围,如果符合枪支标准的,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什么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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