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之后失业金作废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失业金指的是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相符条件的失业职员的基本生涯费用,是对失业职员在失业时代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暂且抵偿。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员,才气领取失业金。达到退休年龄,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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