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病假是否有工资?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孕妇在孕期和产期可以享受相应的假期。在计算孕期和产期的假期时,通常会将实际产假天数拆分为法定基本产假天数和特殊原因增加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和产后休假75天。此外,劳动法也对病假工资和医疗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孕妇在孕期和产期可以享受相应的假期。在计算孕期和产期的假期时,通常会将实际产假天数拆分为法定基本产假天数和特殊原因增加天数。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孕妇休病假有工资吗请参考以上的法律依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孕妇在孕期和产期可以享受相应的假期。在计算孕期和产期的假期时,通常会将实际产假天数拆分为法定基本产假天数和特殊原因增加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和产后休假75天。此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孕妇在孕期和产期可以享受相应的假期,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三十九条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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