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里可以休哺乳假吗 |
释义 | 哺乳期的女性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即生育一孩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每天享有至少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具体实践中,各省的办法、通知或规定有一定的差别。 哺乳假可以一次性休吗 哺乳期只是每天哺乳时间算工作时间,并不是有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法哺乳假规定 哺乳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在哺乳的产假期间,如果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的,还可依法申领生育津贴。 公司不让女职工休哺乳假违法吗 单位不批哺乳假是违法的。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休哺乳假是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才可以休假。 北京劳动法哺乳假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2、婴儿满1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期;(无明确延长时间规定)3、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值夏季,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2个月;工资待遇:因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哺乳假规定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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