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解约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概述: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若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从事违法活动或拖欠六个月租金。对于无租赁期限约定的合同,任意一方可随时解除。定期合同可在一方严重违约、未按时履约、不可抗力、严重损失、不定期合同、质量问题、未经同意的转租等情况下解除。租赁合同常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期限、租金、维修等条款。 法律分析 租赁这两个字相信对大多数的人来说都不陌生,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除了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之外,最好要了解在哪种情况下是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自己的利益。那么如果想要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解除合同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协商解除和诉讼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也可以由一方申请解除。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承租人有以下几种行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不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者转让的; 2、承租人利用房子进行违法的活动的; 3、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如果出租人出租的部分由毁损但拒绝修理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的合同,则双方中任意一方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定期租赁合同,需要解除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一方严重的违反了租赁合同的,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有一方不按照合同上的时间履行约定的,并且在允许的拖延时间之内还没有履行约定的,导致另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3、因为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都无法履行合同的; 4、在租赁期间发生了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不解除合同会导致一方损失惨重的; 5、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不定期合同的; 6、租赁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即便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知道该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承租人在之后还是可以解除合同; 7、不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发生如下行为的:转租、转让、抵押、拆解。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结语 了解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包括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违法活动、拖欠六个月租金等。定期合同解除需符合严重违约、未按时履约、不可抗力等条件。质量问题、未经同意的转租等行为也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物品信息、租期、租金支付等。保护自身利益,应了解合同条款并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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