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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后如何继承
释义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后,遗嘱或法定继承决定继承权;继承人需办理过户手续。夫妻一方去世,财产继承需分割共同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有遗嘱则依遗嘱处理。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民法典》规定了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定义。
    法律分析
    一、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后如何继承
    夫妻一方去世,需要先把一半房屋分离出来,剩下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按照遗嘱继承,根据遗嘱中明确的方案进行分割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
    当确定了如何接继承后,继承人要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才能办理继承过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如何继承才有效
    夫妻一方去世,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共同财产加上其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继承开始后,死者生前有遗嘱的,依遗嘱约定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怎么继承
    夫妻一方去世,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共同财产加上其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继承开始后,死者生前有遗嘱的,依遗嘱约定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房产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的继承需要进行分割和处理。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处理。继承人需要一起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继承开始后,根据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无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都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约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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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