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证明的所有权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租房的性质是住宅性质,不过只有使用权。 1、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一、公租房哪里可以买卖 公租房并不能买卖,只能用于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二、公租房年审指的是什么意思 公租房认租是指申请已开盘公租房的行为。认租公租房需要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公租房年审材料: 1、未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且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填写承诺书。 2、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但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诚信申报,提供变更材料。 3、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诚信申报,主动退保。 由于启动了智能化数据比对,保障家庭在年审中往返奔波、重复提供无效材料及多部门盖章的情况将大大降低。保障家庭只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低保证、特困证,有变更的年审家庭还需携带相关变更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政府办理即可。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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