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时起诉一方需要准备起诉状、婚姻证明、个人身份证、夫妻共同财产信息(有财产的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有小孩的需要提供)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地居住地法院起诉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写起诉状时,应当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诉状及所附证据材料均应一式两份,交给管辖法院的立案机关,立案机关经过审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并且材料准备齐全的,会决定立案。对于能在现场决定立案的,法院会即时开票并通知立案人缴纳诉讼费用,立案人在缴纳完诉讼费后,立案程序就完成了,立案人可回家等候法院的开庭通知并积极准备应诉。对于不能立即决定是否立案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其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做出裁定书,当事人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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