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法院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有子女的话,还应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一、结婚证被别人扣了能不能起诉离婚 如果有结婚证,只不过被对方扣留,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查询婚姻档案,必须加盖民政局的公章,然后凭婚姻档案到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二婚再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二婚再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再婚离婚孩子抚养规定如下: 1、如果是继父母子女的,其孩子抚养权归属于其亲生父母一方; 2、如果其孩子属于在婚期间生育的,其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依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三、单方起诉离婚要那些资料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包括: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应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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