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铜陵城市低保注销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铜陵城市低保注销登记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铜陵城市低保注销登记规定 如果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政策,请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 低保对象死亡后,应及时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其低保资金自死亡之日下月停止发放; 个人主动申报注销的,到乡镇民政办申报,由乡镇民政办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乡镇、村核查发现的,及时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