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 1、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才会协助买方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 2、将二手房直接卖给第三人; 3、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没有按时交付房屋给买方; 4、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