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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
释义
    车船税新标准是指车船税的以下几个变化:
    1、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
    2、完善了税收优惠;
    3、优化了税负结构;
    4、改革了乘用车计税依据;
    5、扩大了征税范围。
    一、纳税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是指政府增加或减少税收所引起的国民收入变动的程度,体现为税收作用的力度。
    二、可以异地缴纳交通强制保险吗?
    可以异地缴纳交通强制保险。异地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代扣代缴车船税,然后凭保单到异地地方税务机关出具车船税完税证明,在当地无需缴纳。如果不异地缴纳交强险,也可携带行驶证和身份证到异地税务机关窗口直接缴纳车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不需要依法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是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三、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有哪些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1、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的物质;
    2、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3、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物品;
    4、噪声只限于工业噪声。
    一、征收环境税的步骤包括:
    1、第一阶段,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境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境税税目的可能选择;
    2、第二阶段,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境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
    3、第三阶段,用3-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结合环境税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从而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境税制。
    二、环境保护税有关计税依据包括:
    1、考虑到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2、二是为体现对纳税人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有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以及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情形的,以其当期应税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法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悬浮物、动植物油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煤矸石、尾矿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车船税法》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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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