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赠与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排除了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后者仅改变一项特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2、涵盖内容不同。前者对夫妻的财产均有约束力,后者通常只是通过合同约定改变某项特定财产的归属。 3、效力不同。者能够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后者是单纯的赠与合同,只发生债权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