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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欺诈案件判断准则
释义
    伪造证据、虚假陈述,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虚假诉讼。包括恶意串通夫妻共同债务,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恶意串通公司管理人员,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和不正当竞争关系,捏造破产债权,恶意串通被执行人,以及其他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法律分析
    当事人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为为虚假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拓展延伸
    民事欺诈案件的法律评判标准
    民事欺诈案件的法律评判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涉及欺诈行为的案件进行评判和裁决所依据的准则和标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对于民事欺诈案件的评判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欺诈行为的主观恶意、虚假陈述的重要性、对他方合法权益的损害程度、损失的可预见性、证据的充分性等。此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过错程度、违约责任等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进行权衡和判断,最终确定案件的法律评判标准。
    结语
    虚假诉讼案件的法律评判标准是根据民事诉讼中涉及欺诈行为的案件进行评判和裁决所依据的准则和标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评判虚假诉讼主要考虑欺诈行为的主观恶意、虚假陈述的重要性、对他方合法权益的损害程度、损失的可预见性、证据的充分性等因素。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过错程度、违约责任等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法院会权衡和判断,最终确定案件的法律评判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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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