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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