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补贴申请多久通过 |
释义 | 法律分析:1、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要75日左右。廉租房从申请开始,需要经过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2、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社区)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时,需对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 (2)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张榜公示7日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对上述材料的要件进行复核、汇总后分批次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给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