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房合同的违约金应由双方商议确定,如果造成的损失较大,可以适当增加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是卖房合同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是与履行行为无关的额外付款。 法律分析 卖房合同违约金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若造成的损害较大,违约金可适当上浮,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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