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流程 |
释义 |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一、交通事故怎么重新申请鉴定 交通事故重新申请鉴定如下: 1、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要求事故处理机构重新申请鉴定; 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他合格的残疾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残疾鉴定; 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结束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资料,委托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评估; 4、事故处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鉴定结论后2日内将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 5、重新残疾鉴定的结果是终结评定。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为确保交通事故能够尽快解决,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新鉴定的,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怎么走 1、现场调查 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2、检验鉴定 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需检验、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听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批准后,应当由另外的技术人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制作事故认定书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是怎么定责的 交通事故定责如下: 1、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查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应当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检验、鉴定、检验和鉴定。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规定期限。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3、当事人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的,规定期限内申请审查的,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原办案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新的认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