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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释义
    法定节假日是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中秋节、国庆节。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此,法定节假日是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中秋节、国庆节。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有以下6个:
    申请人不具有法律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定仲裁申请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法定节假日是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中秋节、国庆节。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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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