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十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4、户籍办理机构需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更改姓名,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 5、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民族良俗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宗教教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