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按无证驾驶来处理,扣12分,罚款200-20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 《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第一条“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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