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即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1、原来确定的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比如当地物价水平变高,那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符合当前经济水平的抚养费。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比如子女患了严重的疾病,即可以要求增加费用治疗。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另外,支付方收入明显增加的,也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确定出现以上法定增加抚养费情形时,抚养人可以按照以下提出增加请求: 1、找对方协商。因为是子女的亲生父母,所以出现增加费用的情况,可以先双方协商。 2、找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比如另一方已组建新家庭并不肯给钱的,那么,为保证子女健康成长,就要去法院起诉处理。 一、民法典中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 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给付人能力综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