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管辖权争议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管辖权是仲裁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管辖权异议是对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提出抗辩。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什么是仲裁管辖权 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裁决程序 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裁决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接下来,仲裁机构将召集双方进行听证,双方可以提供证据和辩论。仲裁员会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裁决通常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裁决程序旨在提供一种快速、低成本且有效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保护劳动者和雇主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确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使其负责处理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双方向不同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将负责处理。仲裁管辖权是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法享有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权利,而管辖权异议则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提出抗辩。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裁决程序旨在提供一种快速、低成本且有效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保护劳动者和雇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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