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和出租给亲属的除外。承租人需在通知后15天内明确表示购买,未参加拍卖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受侵害可要求赔偿。出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转租场合下,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前者优先。注意事项包括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通知义务和赔偿权利。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承租人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未参加拍卖的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有哪些 注意事项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场合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房屋,但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或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的情况除外。如果承租人未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视为放弃该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情况下也视为放弃。如果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承租人可以要求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在转租场合下,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前者优先于后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