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不合格的举报有效吗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公司消防不合格的举报方式,包括向当地消防大队、公安机关或政府机关举报,并提供了举报电话。同时还介绍了可以拨打96119电话投诉的火灾隐患范围,共12种情况。最后指出了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配情况。 介绍了公司消防不合格的举报方式和火灾隐患投诉范围,并指出了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配情况。 法律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如果公司消防不合格,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消防大队举报,各县区都设有消防大队,举报电话119。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还可以向就近的政府乡镇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证据。 二、可以拨打96119电话投诉。可受理的火灾隐患范围,主要有以下12种: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7.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8.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9.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 10.建设工程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1 1.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擅自施工或投用,公众聚集场所擅自开业使用的; 1 2.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 《消防法》第四条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结语 对于消防问题的解答如下:一、公司消防不合格时,劳动者可举报至当地消防大队、公安机关或就近的政府乡镇机关或街道办事处。举报时应提供证据。二、可拨打96119电话投诉,包括消防设施不完好、疏散通道堵塞、易燃物品与居住场所不符合标准等。消防工作由公安部门监督管理,军事设施、矿井、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也需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消防职责。对于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六章 消防救援衔的保留、降级和取消 第二十三条 消防救援人员退休后,其消防救援衔予以保留。 消防救援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退出消防救援队伍,或者调离、辞职、被辞退的,其消防救援衔不予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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