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为自己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并以列举概括的形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法律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通过协议和判决的方式进行。离婚时,双方对婚姻合法财产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一方的专有财产属于自己。一般来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平分,必要时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