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到法院的案子有退回的情况吗? |
释义 | 有,刑事案件在已经起诉了的情况下也有可能退回经侦大队要求补充侦查,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收到检察院的建议后可以延期审理。 一、检察院审理批捕的流程 1、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2、公安机关写起诉意见书,把案卷材料、证据送到人民检察院;3、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4、需要补充侦查的,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5、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 二、批捕后证据不足怎么办? 批捕后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应当继续进行侦查,搜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如果到审判阶段仍证据不足的,法院应当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如何处理证据不足的案子 案件处理分为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发现证据不足,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将案件发回要求补充侦查。审判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撤回起诉,对于认定需要补充侦查的,应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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