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不同:1、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企业必须参加。商业保险是雇主自愿选择参加的;2、保险对象不同:工伤保险被保险人与企业是一种劳动关系,商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人;3、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实行强制,商业保险实行自愿;4、保障水平不同: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是一种临时保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