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胁迫婚姻撤销时限是什么 |
释义 | 婚姻胁迫是以伤害为要挟迫使结婚,撤销时限为一年,除斥期间内不能提出请求,超时则权消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在恢复自由后一年内提出请求。 法律分析 受胁迫婚姻的撤销时限为一年。婚姻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身体、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结婚的行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受除斥期间的约束,除斥期间为一年,申请人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除斥期间的,撤销权消灭,受胁迫人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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