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陪审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陪审员有以下情形应当回避: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一、离婚案是否可以换法官 离婚案件可以更换法官,具体是否更换是由法院决定,如有回避等情况,当事人可申请更换法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二、请问仲裁员的回避制度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仲裁员应当回避。 (2)与本案有厉害关系的。 (3)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 (4)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5)曾任或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的。 (6)因介绍案件谋取利益的。 (7)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的仲裁员应当回避。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一般以书面形式并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三、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什么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包括: 1、申请回避权。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规定了受害人的权利; 4、举报、控告权; 5、获得评估结论的权利; 6、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 7、对不起诉的决定提出上诉和起诉的权利; 8、平等参加审判的权利; 9、提交公诉机关抗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法律依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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