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依此标准,可进行上下20%的浮动。 费率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