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单方面的公证后才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公证之后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为生效要件的,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未生效。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二、离婚协议丢失了如何补办 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一般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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