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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将读书时迁出的户口迁回原籍?
释义
    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准入政策,户口可迁移。迁移户口需提供基础证件及其他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迁出地同意证明、迁入地同意接收证明等。前往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然后前往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具体办理细节需咨询迁出地和迁入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迁出户口需提供迁移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都可以迁移(如婚迁户口等)。
    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拓展延伸
    户籍迁回政策:是否允许将在外地读书期间迁出的户口迁回原籍?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在外地读书期间迁出的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原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在外地读书期间并未取得户籍迁出证明,且愿意返回原籍并居住,可以向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迁回户籍。然而,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回答,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结语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都可以迁移(如婚迁户口等)。迁移户口需要准备基础证件(资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同意户口迁出证明和同意接收证明等,还可能需要其他证件及资料如迁移申请书、购房入户证明、人才引进合同、夫妻结婚证等。具体手续可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办理迁出手续。对于在外地读书期间迁出的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原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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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