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针对交通肇事行为如何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刑法规定,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关键是需要弄清楚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是否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和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还有和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如果没有违法行为或虽然存在违法行为但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就不能以本罪进行定罪。只有确定真的和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才能以本罪进行定罪量刑。否则,就不能以该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一、交通事故死亡20人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使二十人死亡已经构成特大交通事故,因而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 (二)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 (三)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四)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二、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1、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以公民人身权为侵害客体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这是构成这一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害,从广义上讲,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人身上的损害即造成受害人在财产上或者人身上的不利益。 3、因果关系。作为构成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确定因果关系就是要从客观现象中去寻找揭示他们之间存在的不依照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 4、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违法行为人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主观存在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他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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