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诉探视权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的起诉应向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若一方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父母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的探望权和协助义务得以保障。 法律分析 探视权的起诉应向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若在判决后,一方仍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探视权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 探视权纠纷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对于探视子女或其他亲属的权利受到侵犯或争议的情况。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救济途径来寻求解决。首先,可以寻求和解,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其次,如果和解无法达成,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包括相关的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作出判决或裁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总之,探视权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多种多样,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探视权受到阻碍时,可以向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并在判决后如仍有阻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纠纷可通过和解、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解决,当事人需准备充分证据并考虑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应选择适合情况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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