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婆婆妨碍我带小孩可以告她吗
释义
    如果是家里两代人的矛盾,建议协商沟通解决。如果已经离婚,孩子的奶奶不让探望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一方有权要求探视孩子,若对方阻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明确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该探望方式应合理,若对方再阻拦,法院会警告或拘留他。 探视权的行使应建立在以孩子的利益第一位的原因,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好。
    那么,探望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探望权的主体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一方。男女双方过去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经过离婚而解除了婚姻关系。探望权的主体相对于被探望的子女来讲只能是父或母。笔者认为探望权的行使只限于孩子的父母双方,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2、探望权行使的时间是离婚后。通过离婚程序,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才能产生探望权。
    3、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本来经常就同被抚养的子女在一起,自然也就不存在探望的情景。
    4、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一般是同直接抚养其的父或母生活一起,一方行使探望权,去看望子女,往往需要另一方的配合、协助。因此,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将另一方的协助做为义务予以规定。
    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关于婆婆妨碍我带小孩能否告她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13: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