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内赠与的股票离婚一般要分割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的,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予以撤销。若逾期未撤销的,赠与生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